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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班主任评比实施细则

来源:深圳技师学院官网   发布时间:2017-06-22 16:32   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,求真务实,充分发挥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突出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,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不断提高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整体水平,根据我院《班主任聘任考核办法》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二条  担任班主任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班主任均可参加班主任评比。

第三条  班主任评比坚持正确导向、客观公正、程序适当、突出实绩的原则。

第四条  各系部以本细则为依据对班主任工作进行量化评分,按规定指标评比优秀班主任。

第二章  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

第五条  班主任评比内容主要包括:

(一)师德师风;

(二)班级建设;

(三)日常工作;

(四)常规管理;

(五)班级工作研究。

第六条  师德师风评分标准:

(一)师德师风方面,单项计10分。

(二)立足于培养德技双馨的高技能人才,积极投身于班主任工作,热爱和尊重全体学生。师德高尚,乐于奉献,是学生立德修身的典范。工作中富于开创性,对待学生公平公正,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学年度无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。满足以上条件者,该项计满分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该项不计分:

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

每学年学生有效设诉达1次以上;

期末或学年末学生评价不及格;

其它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或恶劣影响的。

第七条  班级建设评分标准:

(一)班级建设方面,单项计30分。由辅导员按系部自制标准评分及扣分。

(二)班、团队伍建制完善,各项管理、检查、活动组织有序,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。本项计5分。

(二)认真组织学习学院规章制度,制定适合本班的相关实施办法,并严格执行。本项计5分。

(三)教室布置美观大方,突出本专业特点;黑板报内容丰富,主题突出,美观大方,每月及时更换。本项计5分。

(四)班纪班风良好,有正气,有特色,学风浓。班级课堂纪律、学习风气等没有在会议上、校园网或其它场合被学院或系里公开批评现象。本项计5分。

(五)班级获奖学金、名学生人数达到学院额定指标;评选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没有投诉。本项计4分。

技能等级证考核一次性通过率80%以上。本项计4分。

学生期末补考人数比率低于10%。本项计2分。

第八条  日常工作评分标准:

(一)班级日常工作方面,单项计20分。未达标者由辅导员按系部自制标准评分及扣分。

(二)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各类材料。计8分。

(三)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并组织好主题班会。计7分。

(四)按时完成各种临时性工作。计5分。

第九条  班级常规管理评分标准:

(一)班级常规管理工作方面,单项计40分。未达标者由辅导员按系部自制标准评分及扣分。

(二)10个以内(不含10个)的班级,班级竞赛学期总评在全系排前三名,分别计15分、10分、5分。10个以上20个班以内(不含20个)的班级,班级竞赛学期总评在全系排前五名,1-2名、3-4名、第5名分别计15分、10分、5分。20个以上30个班以内(不含30个)的班级,班级竞赛学期总评在全系排前十名,1-4名、5-8名、9-10名分别计15分、10分、5分。未进入以上名次者不计分。

(二)各级各类活动组织认真,并获系级以上一至三等奖或最佳组织奖等,计7分。未获奖不计分。

(三)宿舍综合评比在全系排前五名(系部班级数10个以内的取前三名),1-2名计8分,3-4名计5分,第5名计2分(系部班级数10个以内的取前三名,分别加8分、5分、2分)。未进入以上名次者不计分。

(四)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、无受处分对象,计10分。违纪处分比率5%以内者,不计分。违纪处分比率超过5%者,每多违纪处分1人次扣除2分。

第十条  班级工作研究评分标准:

(一)以下各项为加分项,各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。

(二)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德育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奖,加5分。

(三)班主任工作经验论文在学院公开发表,加3分。

(四)班主任工作经验在院、系两级交流,加5分。

(五)以上各项不计负分,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发表(含交流)不累计加分。

第三章  评比和奖励办法

第十一条  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级。90分以上为优秀,70-89分为称职,60-69为基本称职,60以下为不称职。(详见《班主任评比评分表》)

第十二条  优秀班主任在学年末评比,以系为单位按班级总数的20%产生。

第十三条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优秀班主任评比资格:

(一)班级有重特大安全事故者;

(二)班主任有重大违纪行为,受学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处分者。

第十三条  各系由系领导、辅导员及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,严格按本细则评比优秀班主任,评比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。

第十四条  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在各系的优秀班主任中产生,由学生处负责评选。

第十五条  优秀班主任按学院文件精神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第四章  附则

第十六条  本细则自2011年 6 月 1 日起施行,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:

班主任评比评分表

 

项目

二级目标

权重

评分标准

子项评分

单元评分

备注

师德师风

热爱本职乐于奉献公平公正堪为表率

10

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,记0分

 

 

 

每学年学生有效设诉达1次以上,记0分

 

 

期末或学年末学生评价不及格,记0分

 

 

其它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和恶劣影响的,记0分

 

 

常规工作

材料撰写

8

《班主任手册》完整记2分.不完整记1分,不填写记0分

 

 

 

《家长通知书》、《学籍卡》等资料完整记2分,不完整记1分,不填写记0分

 

 

学生操行评分完整公平公正记2分,不完整记1分,未操作记0分

 

 

考勤簿完整记2分,不完整记1分,不记载记0分

 

 

班主任常规

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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